养生保健机构再现扎针放血疗法涉嫌非法行医!快快关停
2022-08-15 199

  近年来,各式各样的养生馆随处可见,许多市民在闲暇之时去按摩、理疗,放松身心。然而,有些养生馆却在没有相关资质情况下擅自开设扎针、放血等服务。

  专家表示,这些项目属于医疗诊疗行为,需要具有相关医疗资质,不能随意开展。

  前不久,重庆市民张女士向有关部门反映,江津区白沙古镇光华路一家养生馆为顾客扎针放血,声称是“排毒”,涉嫌非法行医。

  接到线索后,江津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立即前往该养生馆监督检查,发现经营者漆某正在为顾客提供拔罐服务,且拔罐部位有针刺痕迹。

  执法人员确认,漆某在未取得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资质情况下,擅自开展扎针放血等医疗行为,违反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随后,当地卫健委责令其立即停止营业,并立案调查。

  对此,重庆市卫健委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养生馆扎针放血属于无证行医,是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

  “扎针放血等会造成破皮的操作,属于医疗诊疗行为,需要人员和机构拥有医疗资质。而且养生馆也不是医疗场所,即使相关人员有医疗资质也不符合条件。”该工作人员表示。

  在一家养生馆,记者询问服务人员是否提供扎针放血等服务。服务人员回答说:“100元一次,老顾客体验效果都不错。”

  “这个安全吗?需要医疗资质吧?”记者问。“放心,我们做了很多年啦。”服务人员说,“资质我们肯定有,又不是动手术,就是扎针而已,不用太紧张。”说罢,他掏出手机,向记者展示了一些照片,其中有些场景是在顾客背上扎针后,再将火罐放在上面,利用负压吸出血液,以此来排毒。

  记者调查发现,各地均有不少养生场所违法违规提供扎针放血等项目,有些甚至引发医疗事故。

  扎针放血属于中医传统疗法,专业性比较强,如果消毒不到位,容易造成感染等风险,非医疗人员不能擅自操作。一些养生场所卫生条件较差,从业人员缺乏医疗素养,对扎针部位、放血量等把握不准,容易发生医疗事故。建议市民谨慎行事,不要到养生场所尝试这类服务,应当选择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

  应从供给和需求两方面双管齐下:一方面加强监管,严厉打击养生场所非法行医行为;另一方面加强宣传,普及卫生健康知识,让群众认识到这种行为的危险性。此外,还应发挥好基层卫生监督人员积极性,主动排查养生场所,形成合力打击非法行医行为。

  阳光重庆微信公众号消息,“养生馆为患者扎针、放血,合法吗?!”近日,张女士反映,江津区白沙古镇光华路合硕养生馆涉嫌非法行医。

  张女士说,该养生馆位于江津区白沙镇鱼市口光华路61号,近期发现馆内设置的部分服务项目不符合规定:“养生馆一般只能经营养生按摩、香熏SPA等业务,但合硕养生馆却在为顾客喷药、扎针,声称是放血排毒。”

  “这些项目都应该是中医诊疗的范畴,养生馆擅自提供这些服务,根本就没有安全保障。”张女士希望相关部门及时查处。

  接到问题后,江津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先后三次前往白沙镇鱼市口光华路61号古镇合硕养生馆进行监督检查。

  在前两次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该馆未取得《营业执照》,经营者漆某主要从事拔罐业务,未发现其开展诊疗活动。在第三次检查时,发现漆某正在经营场所内为顾客提供拔罐服务,且个别顾客拔罐部位有针刺痕迹。经执法人员现场询问,初步证实漆某在经营过程中存在针刺行为。

  根据调查情况,江津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认为,漆某在未取得《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情况下,擅自开展执业活动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举办医疗机构,应当依法取得执业许可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或者备案手续。

  该法第九十九条还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长江日报记者4月23日暗访武汉市内多家养生场馆及中医门诊发现有门店表示可提供扎针放血治疗,快来看看是怎么一回事?

  4月21日中午,记者走进江岸区后湖街兴业南路一家名为道亨堂艾养生的门店,一位店员热情相迎:“想做哪方面调理?”

  “有放血治疗的项目,可以带你家老人过来看看。”店员介绍,腿脚疼痛有多种原因引起,如果是气血不活导致有淤血,适当放点血没有关系,“我们是介于医院与按摩馆之间的门店。很多疾病确实并非到医院能解决的,比如说静脉曲张以及气血不活,通过放血治疗确实见效很快。”

  该店员告诉记者,他们使用梅花针以及拔罐器来放血,放血量根据气血决定,有的人可能要放多次,有的放一次就好了。记者咨询,如何判断气血状况呢?工作人员表示,没有特别的办法,主要是根据经验来判断。

  记者对安全问题表示担心,询问放血治疗是否经过了行政许可。该工作人员表示,放血是不需要行政许可的。“没有金刚钻也不会揽这个瓷器活,如果做不了的话我是不会跟你讲这些的。”

  该工作人员极力推荐记者在此店消费,并塞给记者一张广告单,介绍门店活动项目。

  记者看到,广告单页上并未写到放血治疗项目。该工作人员指着标价198元每次的排湿祛寒调理项目告诉记者:“这个项目就包含了放血治疗。”

  江岸区后湖街一家名为道亨堂艾养生的门店,工作人员称可做放血治疗。记者汪洋 摄

  4月21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江岸区赵家条的善德堂养生门店,以患者身份咨询是否能进行扎针及放血治疗,工作人员表示无此项服务。

  洪山区雄楚大道牧业路口的一家艾灸养生馆内,记者询问是否可以通过放血排毒方式调理身体,该馆负责人明确表示没有这样的项目。

  这位女负责人说,虽然中医上有放血排毒治疗方式,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讲,放血有伤元气,而且该馆并没有行医资格证,这类涉及医疗范畴的项目是不会做的。

  青山区信合路上的一家艾灸养生馆,工作人员也明确表示没有放血排毒项目,因为涉及医疗方面的,他们没有资质,做不了。

  4月21日中午,在江岸区赵家条的武汉万紫春堂中医门诊,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可进行放血治疗。“可以把你家老人带过来看一下,如果外用的物理治疗不见效的话,可以通过中医治疗,效果好一些。”该工作人员说,放血治疗是用采血针把患者身上的湿气和毒气排出来。“放血不疼,就如同测血糖一样,只不过针刺的部位不一样,哪里痛就刺哪里。”

  记者咨询扎针放血是否在经营范围内,工作人员表示,此项目属于针灸推拿科范围,可以刷医保。

  位于武昌南湖的御康堂慢病调理会所,记者询问是否可以放血排毒。该会所负责人出示了他的行医资格证,然后详细解释,一般像肌肉损伤、关节肿痛等外部病痛,施行放血排毒就是“疏通经络”,价钱也不贵,一般只需要五六十块钱。

  该负责人说,现在有些养生会所推出的放血排毒项目实际上只是一种概念,既不安全,也不规范,如果消毒不到位或者扎针部位出错,会给患者带来很大伤害。

  湖北省中医院程良斌教授说,扎针放血属于中医传统疗法,专业性比较强,如果消毒不到位,容易造成感染等风险,非医疗人员不能擅自操作。

  程教授认为,一些养生馆卫生条件较差,从业人员缺乏医疗素养,有的甚至为了节约成本,将一次性银针重复使用,对扎针部位、放血量等把握不准,容易发生医疗事故。他建议市民谨慎行事,不要到养生场所尝试这类服务,应当选择到正规的医疗机构就诊。

  程良斌介绍,目前正规中医院或者中医诊所施行的放血排毒主要集中在耳垂放血,目的是治疗热毒方面的病症,其他部位放血排毒也可以做,但放血排毒涉及相应穴位的准确把握,如果没有医疗资质,肯定是不允许的,甚至可以定性为非法行医。

  4月22日,市卫健委相关负责人向长江日报记者介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促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不得从事医疗和药品、医疗器械销售等活动。禁止使用针刺、瘢痕灸、发泡灸、牵引、扳法、中医微创类技术、中药灌洗肠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侵入性或者危险性的技术方法。”因此,养生堂等非医疗机构禁止开展扎针放血等有创治疗。

  该负责人表示,根据《中医医疗技术目录》,针刺类技术属中医医疗技术,可在医疗机构内开展。凡诊疗科目含有中医科(或中西医结合科),且有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的医疗机构均可开展相关针刺类技术。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该负责人表示,如养生保健等不具备相应资质的非医疗机构和个人违规开展医学诊疗活动,将视具体情节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中医和保健、养生关系密切,只要稍稍留意,人们不难发现,路边的养生保健会所遍地开花,很多都打着中医的旗号,提供按摩、刮痧、艾灸、经络疏通等保健服务,甚至一些发廊或美容院也堂而皇之地做着这些“中医养生”的项目。

  非医疗机构不能开展哪些中医药服务?开展医疗气功需符合哪些规定?什么样的中医药宣传涉嫌欺诈……由于中医药服务和养生保健有时很难界定,因此市场监管方面存在一定难度。目前,全国正在开展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行动中,一些地方就有关中医监督的范围、内容界定等难点问题提出请示,为此,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做了批复。

  批复明确,非医疗机构及其人员在经营活动中不得使用针刺、瘢痕灸、发泡灸、牵引、扳法、中医微创类技术、中药灌洗肠及其他具有创伤性、侵入性或高危险性的技术方法,不得开具药品处方,不得宣传治疗作用,不得给服务对象口服不符合《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规定的中药饮片,或《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名单》规定禁用的中药饮片。一旦有违规行为,应按照《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促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明确,社会非医疗性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可以提供中医健康状态辨识与评估、咨询指导、健康干预、健康管理等服务,对服务人群进行健康干预时可以使用按摩、刮痧、拔罐、艾灸、熏洗等中医技术及以中医理论为指导的其他养生保健方法及产品等。因此,作为社会性非医疗中医养生机构,仅能提供中医技术和中医理论为指导的养生保健方法,如果想要从事中医类诊疗活动,则需要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针对此类情况,新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作出了相关规定: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委托的中医药专业组织或者医疗卫生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中医医师资格考试。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由至少二名中医医师推荐,经省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及相应的资格证书。由此可以看出,如果具有中医医学技术的个人想要从事中医诊疗相关活动的必须要取得医师资格证书。